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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设置链接的性质

2015年3月10日  山东济南商标律师   http://www.ip-lvshi.com/
       擅自设置链接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,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。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,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,损害其他经营物合法权益,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。本法所称的经营者,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(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)的法人、其他 经济组织和个人。


文章来源: 山东济南商标律师

律师:黄学国 [济南]

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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